依法履行职责 落实为民举措
以公正司法扬清正气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2013年工作综述
2014-03-17 10:51: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频道 | 作者:韩坤呈 严杨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切实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延庆县全面深化生态文明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北京绿色示范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公正司法 服务辖区社会发展

  公正司法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2013年,延庆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201件,审结8056件,结案率为98.2%。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该院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宽情节的初犯、偶犯、从犯等犯罪分子,依法判处缓刑。重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80.4%,同比增长24个百分点,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97万元。成立少年审判庭,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矫治工作。

  加大民商事审判工作力度,化解邻里纠纷、规范市场秩序。该院全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282件,坚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以化解矛盾纠纷为民商事审判的工作主线,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69.5%。依法调整劳动关系,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寻求解决问题的平衡点,进最大努力互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继承案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借贷、保险、股权转让等金融类案件,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我县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依法审理涉及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涉农的民商事案件,规范土地使用权流转秩序,保护广大农村居民财产权益,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依法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始终坚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的原则,深化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该院依法撤销违反法律规定、违法法定程序或证据不足的行政行为。对行政行为存在瑕疵的,主动建议行政机关修正完善,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有效地化解了官民矛盾。

  加大执行力度,尽最大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在执行过程中,强化财产发现和控制措施,对有隐匿、转移财产和逃避执行风险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执行措施。优先选择拍卖、合理运用变卖等措施,提高处置财产的效率和成功率。全年共执结案件2564件,执结标的1.6亿余元。

  延伸司法服务触角 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推进司法公开平台建设。该院按照市高院的统一部署,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群众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同时加强新闻宣传工作,通过网络庭审直播、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等方式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并开通了延庆法院官方微博和两名干警的个人职务微博,定期发布工作动态、诉讼指南各类资讯,积极有效回应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

  挖掘审务公开深度。该院利用法院网站、公告栏、宣传展板等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审判工作流程、管理制度、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及时了公布法院重要活动部署和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同时延庆法院坚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进法院参观,让社会公众参与和感受司法。

  丰富便民利民工作载体。办案窗口是司法为民的第一道服务岗。该院加强了立案大厅、诉讼服务等窗口部门建设,建立案件查询接待、材料收转、立案审查、案款收发等多位一体诉讼服务工作模式。在服务窗口设立开庭公告显示屏、一站式诉讼服务查询系统,独创性地开设诉讼材料二维码服务,极大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注重在矛盾源头化解纠纷。该院进一步完善诉前纠纷化解机制,构建“纵横网格化”诉前调解模式,纵向与县、乡、村相关部门加强联动,横向与多个专业调解组织签订互助协议,全年通过诉前调解共调处纠纷377件,同比增长29.6%,将矛盾有效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推行庭长下乡办案工作机制。该院根据辖区农村面积大、山区多、人口分布不均等特点,持续推行庭长下乡办案工作机制,通过制定《关于庭长下乡办案工作的规定》,规范庭长下乡办案的范围和方式,并主动参与综治联动化解矛盾纠纷,五年来累计在基层化解各类纠纷2600余件。

  强化队伍建设 提升廉洁司法能力

  建设高素质审判队伍是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证,延庆法院坚持以“严管厚爱、严管为先”,不断加强队伍管理,努力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

  抓牢思想政治和廉政建设,提振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该院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市高级法院实施意见,坚持求真务实,厉行勤俭节约,践行群众路线,在实践活动中提升司法为民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五廉一体”廉政教育作用,通过院长讲党课、组织廉政知识测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廉政谈话、举办廉政文化活动等形式,提醒督促干警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公正廉洁执法。同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通过强化院内专项督察小组工作职责,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日常监督,及时查纠不规范行为。

  不断优化审判绩效考评激励机制,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该院以案件质量监督评查为基础,进一步规范庭长自查、法官助理兼职评查、审委会委员抽查的三级案件评查制度,定期召开案件质量评析会,评定案件差错等级并查找存在的问题,延庆法院案件评查管理经验获得《北京档案》刊文推荐。以审判流程管控为抓手,构建全方位、及时性反映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动态的多项工作通报机制,让部门之间、法官之间纵横对比找差距,促进形成良性竞争环境。建立以目标管理考核为载体,细化、量化各部门干警个人考评标准,综合考量法官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办案质量逐步提高。

  接受社会监督 推行阳光司法民主

  主动接受监督是法院正确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办案,推进司法民主化的重要保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该院认真梳理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审议意见,并逐一整改落实。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重点工作,就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和行政审判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并根据审议意见及时落实加强相关审判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强代表日常联络工作,通过院长上门走访代表、开展座谈会、邀请视察等活动形式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增进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办理工作,不断完善交办、督办、反馈机制。协助政协开展专项课题调研工作。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该院不断健全完善县法院与县检察院工作沟通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中有关检察机关开展刑事审判诉讼监督工作的规定,依法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对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的监督,认真对待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完善落实检查建议办理、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等工作机制,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13年,该院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乡镇、街道和媒体代表中聘请15名廉政监督员,定期召开廉政监督座谈会,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的外部监督作用。进一步拓宽了人民陪审员选任渠道,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流程,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有序参与审判活动、有效发挥监督作用,目前延庆法院人民陪审员已增至52名,参审案件近千余件,案件陪审率达97.4%。此外,还先后开通了法官职务微博和法院官方微博,充分利用微博等新兴媒体进一步畅通了民意沟通渠道,加强民意沟通互动工作。

  2014年,延庆法院将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坚持司法公开,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深化司法为民举措,及时回应辖区群众对司法的热切要求和期待,为建设山更青、水更绿、空气更清新的美丽延庆做出更多的贡献。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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