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购买价值较大的商品家长能退货吗?
2014-05-06 09:31: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成武
  问:我家孩子今年11周岁,特别喜欢玩游戏,总想让我给他买个游戏机,我怕耽搁他学习,就没同意给他买。一天,我爱人在他书包里无意中发现有一款刚刚买的能打网络游戏的智能手机。在我爱人的追问下,孩子说是他用自己的2300元压岁钱到某商场买的。我觉得手机价格太高玩游戏又影响学习,而且孩子未经大人同意是擅自购买,就要求商场退货,但商场拒绝退货。我想问一下,未成年人购买价值较大的商品,家长能退货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依据上述规定,你儿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而他在未经家长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购买了价值2000多元的智能手机,显然与他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你是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对孩子购买智能手机的行为未予同意和追认,应属无效。因此,你有权要求商场退货,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龙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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