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质量发展纲要行动计划
我国拟建产品事故强制报告制度
2014-05-08 10:43:20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张维
  中国政府网7日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要求落实企业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探索实施质量问题先行赔偿、质量责任保险、质量安全约谈等制度。在消费品生产企业中探索建立产品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

  近年来,进口食品农产品频频曝出质量问题,包括一些境外知名品牌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对此,《行动计划》特别提出,要加强进口食品农产品监管,全面实行境外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生产企业注册,探索进口注册的“前置监管”措施与口岸查验手段的结合应用。   旅游景区索道事故近年来时有发生。《行动计划》专门对此作出明确要求:加快客运索道等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和“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突出对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监管。对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旅游设施建设及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行动计划》还要求以治理雾霾为重点,强化节能环保产品标准的硬约束,推进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对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严格企业准入和强制退出机制。开展重点行业能源计量和能耗限额标准工作监督检查。推进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完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认证认可体系,开展环保产品和低碳产品认证活动。

  《行动计划》明确,制订质量信用评价国家标准,规范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开展质量信用评价。探索建立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发布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规范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推动企业主动发布质量信用报告,开展“诚敬做产品”活动。推进酒类流通电子追溯体系建设、诚信市场创建和旅游诚信建设工作。

  《行动计划》要求加强服务业质量管理,完善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在医疗卫生、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等领域开展城市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试点,推动汽车售后服务质量测评与规范建设。开展服务业质量测评机构采信管理。

  根据《行动计划》,还将完善食品安全法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研究消费品安全法立法,推动修订标准化法、计量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推进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条例和重大设备监理条例立法工作。改革完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及相关配套政策。加强质量宣传和舆论监督,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和质量失信企业的曝光力度。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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