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客户出价定配方 无良商贩生产、销售不合格化肥获刑
2014-05-13 10:12:15
     中国法院网讯 (丰法宣)  5月12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告人赵玉田因生产、销售不合格化肥锒铛入狱。

  已年过半百的赵玉田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2001年开始在一家化肥厂跑销售,2004年和同村的一个朋友合伙注册了一家化肥厂,由其担任法人。到了2011年,由于朋友家中发生变故,厂子就由赵玉田一人经营。

  赵玉田的厂里只有4、5个工人和4个销售员,技术员和会计则由他本人兼任,怎么用料、什么配方都是他说了算。据他交代,为了节约成本,他会用一些价格低廉的原料去替换原配方中的原料。至于用多少廉价货,则要看客户的出价高低,出价低的,廉价的原料就多掺一点;出价高的料就会足一点,生产的肥料质量就好点。

  经查明,2011年至2013年6月间,赵玉田将生产的不合格化肥通过销售员张群等人(均另案处理)销往安徽、山西等地,金额达十余万元。

  另查明,赵玉田在侦查机关已退缴赃款41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玉田违反国家产品质量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中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十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鉴于其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一审判处赵玉田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违法生产的伪劣化肥及作案工具予以没收。(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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