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专利法实施情况
司法与行政并行的保护机制运行有效
建议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依法稳妥推进知识产权法院的建立
2014-06-24 14:00:57
     中国法院网讯 (张先明)  记者从23日上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获悉,目前我国专利法制和政策环境持续优化,专利创造和运用能力不断提升,司法与行政并行的专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专利管理和公共服务逐渐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贯彻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悉,今年4月至5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专利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其间,执法检查组集中听取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的汇报;先后赴辽宁、浙江、广东等5省进行执法检查;委托天津、黑龙江、上海等8省(市)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情况显示,2008年至2013年,我国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量由828万件增至2377万件;专利授权量由412万件增至1313万件。2013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占比五年来首次超过三分之一,达到825万件,连续三年居世界首位,全国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前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首次超过2万件,居世界第三位。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集群通过高效运用专利,走出了持续良性发展的新路。

  同时,我国司法与行政并行的专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各级人民法院加强专利审判工作,统一审判标准,优化审判资源,重视审判案例的汇总和研究,发挥裁判指引功能,专利审判水平不断提高。

  2009年至2013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专利纠纷37660件,其中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分别为34318件、60件、3282件,结案率为93.4%。为适应科技创新对专利司法保护的新需求,适当增加了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一审法院。目前,全国共有87个中院、7个基层法院审理一审专利民事案件。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成果显著。至2013年底,全国有6个高院、74个中院和80个基层法院实行知识产权行政、刑事、民事审判“三合一”试点。知识产权部门发挥行政执法查处迅速、程序简便的优势,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组织实施“雷雨”、“天网”、“护航”等专项行动,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发生,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执法检查情况显示,专利法的实施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是专利质量总体上还处在较低水平,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专利运用能力不足,专利公共和社会服务能力不强。针对法律实施中的突出问题,执法检查组有关负责人表示,专利法的核心在于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妥善处理保护专利权与防止专利权滥用问题,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以司法判决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这是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依法稳妥推进知识产权法院的建立。另一方面,要继续发挥专利行政执法查处迅速、程序简便的优势,促进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降低专利维权成本,提高执法效率。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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