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庆财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非法添加吊白块)案
2014-07-28 15:44: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一)基本案情

  2013年6月底,被告人梁庆财在柳江县拉堡镇一个腐竹加工作坊无证生产腐竹。为了让腐竹保鲜及外观色泽好看,梁庆财在生产过程中添加吊白块。执法部门2013年7月12日依法查处梁庆财生产腐竹加工作坊,当场查扣成品腐竹100公斤、黄豆16袋、杀泡大王5包、六次甲基四胺1瓶,并抽取样品送检。经检验,送检腐竹样品中检出甲醛次硫酸氢钠(即俗称的“吊白块”)成分,且二氧化硫残留量超过国家标准。

  (二)裁判结果

  柳江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梁庆财违反国家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腐竹过程中掺入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梁庆财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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