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院情缘
2014-08-27 10:47:4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杨红芳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不知不觉间,我已经在法院工作二十个六年头了。蓦然回首,一种沧桑巨变之感油然而生,不禁感慨唏嘘,抚今追昔,往事穿过时光隧道,历历在目,让人豪情满怀。        

  时间回到1986年7月,高考前夕,家在农村的我,心里十分明白名落孙山的悲惨结局和严重后果。尽管自小几乎各种农活都干过,受到了很好的锻炼和磨难,可也正是这一点,我才知道如果冲不出去,前路是暗淡的,犹如一个巨大的黑洞,让人心生恐惧;尽管学龄前在被大人问道:“长大后干什么呀?”,我钻在那人的怀里,毫不犹豫的回答:“长大当个好社员!”我曾经为这个回答自豪过,可我后来越来越明白国家需要的不是一个好社员,而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人才。

  庆幸的是老天让我自小就非常喜欢看书,而且记性很好,还爱幻想和憧憬。六十年代的农村没有什么书籍,没有办法,我就把爸爸妈妈糊墙的报纸恁是全部看了个遍,站着看,跪着看,看了一遍又一遍。大千世界的奇闻趣事,国际形势的风云变幻,国内斗争的如火如荼,竟然全是糊墙的报纸给我进行了启蒙。初中得以在千阳中学就读,遇到了后来成为全国优秀班主任、省劳模的王玉林老师,初中三年就学习了高中的语文,作答高考的语文试题,成绩不比高中应届生差。人生的理想也罢,对知识的渴求也罢,矢志考上大学报效国家,光宗耀祖也罢,都是在初中就已经全部奠基。

  正因为这样,当时非常流行的初中毕业考初中专就这样被我自己放弃了,还“欺骗”爸爸我没有通过预选。其实我内心的真实想法是我舍不得这个班级,舍不得这些同学,我要和他们一起上高中,考大学。谁知道上了高中以后,不知道是自己的智力和潜力问题,还是学习方法问题,还是一心“鲤鱼跳龙门”的压力太大,包袱太重,成绩比初中下滑很大,被好多同学赶上并超过。就在这个时候,高考前填报志愿成了决定我以后未来命运的关节点。说实话,后来能从事法律工作,当一名法官,与高中时候一个同学的“教导”分不开,他叫高建国,是我当时学习方面的偶像。记得他问我你除了报中文(我语文学得好,而且很酷爱),还报什么?我不假思索的说学文科还能有什么啊!再就是历史吧。他分析说,现在改革开放了,法律越来越有用处,不妨报法律专业,另外还有经贸什么的。我记下了,而且在报志愿的时候,除了中文还就是法律了。

  高考成绩在正式公布以前,当时通讯交通都很落后,没有办法查询,只是学校和文教局的同志临时抄回来一个成绩。老天和我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给我抄分数的人不知道怎么回事,整整少抄了三十分。虽然与我自己估的分数相比也有较大差异,可我还是真的相信了。这样的话,当年什么录取也就轮不到我,我只能复习了。我把自己关在老家整整三天没有出门,最后到地里给正在劳动的妈妈说我决定了,我要复习。家里人除了遗憾哀叹,就是安慰劝解,可我什么也听不进去,什么也不想听。后来的结果自然是正式成绩通知单来了后,确实少抄了三十分,这个成绩与我自己的估分是很接近和吻合的。而就是这三十分,我可以免于复习,我可以跳出“农门”。状态一直不佳的我,压力负担很大的我,潜力用尽的的我,没敢有半点犹豫和不满,就乖乖的响应祖国的召唤了。

  司法学校的两年学习,是我正式以一个学子的身份也是平生第一次正儿八经地接触法律,接近法律,学习法律,理解法律。我们虽然是高中专,可是学习的是大专的课程,加之当时的学生的的确确是苦学,真的很下功夫,也没有过多的干扰和影响,也就真的学了不少东西。印象中司法学校条件很差,学校很小,小的几乎不如一个稍大一点的中学,隐隐约约中就感到以后的工作单位也应该是比较清贫的。

  最难忘的是最后一个学期的实习,我被安排在陕西最东边的合阳县,在城关法庭。是三月份的气候和天气,还很冷很冷,那年的春天似乎来得很晚。在实习法院的城关法庭里,有谭老师、黄老师、乔老师,乔老师是庭长,我跟谭老师办案,同班同学邓小丽跟黄老师(是个女审判员)办案。谭老师人很善良,很和蔼,也很有人缘,很善于做农村当事人的工作。法庭有个两轮摩托车,就是我们下乡办案的工具,这在当时已经很奢侈了。每次最高兴的就是坐谭老师的摩托车,一溜烟的走村串乡,下去后每到一个地方,都有谭老师的熟人和朋友。一个案子不管矛盾多么尖锐,不管一时间气氛有多么紧张,只要谭老师一讲道理,谭老师一发话,一准鸦雀无声,一准摆平,一准调解,一准了事。最后就是大家握手言和,笑逐颜开,高高兴兴的吃农家份饭,也是派饭,有固定标准,该给多少钱就放多少钱,然后笑呵呵的走人了。

  也有调解不了的,就放在当地就近开庭,也不讲究什么,大家心里都明白这是法官在开庭就行了。现在一想,这不就是我们现在又重新重视和要发扬光大的马锡伍式的审判方式吗?这不就是巡回审理,就地开庭吗?这不就是优良的革命司法传统吗?这不就是便民利民吗?不拘形式,克服条件的艰难,送法下乡,力求案结事了。大家伙都感觉很和谐,很容易接受,这样办案的社会效果能不好吗?

  司法学校总共三个班,有在检察院实习的,也有在法院实习的,也许是对未来工作单位的一种暗示吧,我恰巧在法院实习了。三个月的法院实习,使我对法院之忙碌,法官之辛苦有了切身的感受,等到怀揣毕业证,和另外两个同学回到等待家乡分配时,我们被告知一个去公安局,一个去法院,一个去司法局,尽管我内心里很想去检察院,可那年检察院刚好不进人,就这样,我不假思索的选择了法院,而且一去就毫不犹豫的下南寨法庭工作,一干就是五年。现在想起来,出生在千阳,实习在合阳,实习在法院,工作在法院,也许一切都是巧合吧!

  为法消得人憔悴,风吹雨打终不悔。何当共享法治日,却话征途战鼓擂。

  作者单位:陕西省千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张鸿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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