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抚养协议》能否随时撤销?
2014-09-24 10:48:08 | 来源:江西法院网 | 作者:官胜根 李金印
  问:周先生66岁,一生未婚,无儿无女。因身体原因,周先生找了一个保姆,并和保姆约定:由保姆来照顾他至终老,去世后,周先生将其唯一的房屋赠与保姆。双方到公证处办理了《遗赠抚养协议》。五年后,周先生病重,周先生的二个弟弟要求周先生撤销遗赠协议,并重新订立遗嘱。保姆不同意。请问周先生能否撤销《遗赠抚养协议》。

                              余干 周某

  答:《遗赠抚养协议》不同于《遗赠协议》。《遗赠协议》是无条件且无偿赠与财产,故可以随时撤销遗赠协议。《遗赠抚养协议》属附条件协议,是老人与保姆双方订立的一个附条件合同,由保姆照顾老人,而老人将房产赠与保姆,即保姆付出劳动,老人支付财物。故老人是不能随意反悔更改的,只要保姆按照约定照顾了周先生,那么周先生应当按照约定将房屋给保姆。所以本案中,周先生不能随时撤销与保姆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

  作者单位: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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