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014-10-29 11:05: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天津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憬宏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了孙春兰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就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和市委有关部署提出要求。

  高憬宏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党在中央全会上第一次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在新中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重大任务,作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部署,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对落实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指明了方向。各级法院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按照中央要求和市委部署,切实把全会精神传达好、学习好、贯彻好。

  要加强组织推动,注重学习效果。要组织广大干警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有关文件,并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和灵活多样学习形式,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总体布局、主要任务和重要保障,进一步明确法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肩负的重要职责,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结合实际,抓好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天津高院要专门下发通知,对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提出要求,并研究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各级法院要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同人民法院工作紧密结合,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就落实全会精神加强调查研究,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公正司法制度机制,扎实开展司法标准化试点工作,拓展司法公开和接受监督渠道,大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加强法治宣传,促进依法治市,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平安天津、法治天津、美丽天津作出积极贡献。

  扎实工作,确保全年任务圆满完成。现在距离年底时间很短,执法办案的任务非常繁重,各级法院要结合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好各项审判工作任务。要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做好有关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整治“六难三案”问题。要着力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扎实抓好代表建议件和关注案件办理工作,努力争得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抓好绩效考核工作,激励广大干警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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