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改准备工作今年将启动
2014-11-02 10:36: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四版 | 作者:张先明
  记者从11月1日上午闭幕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获悉,人民法院组织法的修改工作,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今年将着手启动修改准备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上午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显示,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议案已经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牵头起草,今年将启动修改准备工作。

  这件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议案由胡连松等30名代表提出。议案提出,法院组织法部分规定已不能适应审判工作发展需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改革司法管理体制,建议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的任务和职能,管辖范围,内设机构,两审终审制度,证据不足案件的处理,中级人民法院的设立等内容。

  上述全国人大内司委的报告内容还显示,法官法施行以来,社会实践发生很大变化,在实施中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抓紧研究修改,以增强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应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

  修改法官法的议案,由江凌、李少平等74名代表提出。议案提出,法官法的部分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建议尽快修改法官法,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建立省以下法院人员统一管理制度,改革法官选任制度,建立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强化法官职业保障严格法官惩戒制度等。

  记者另悉,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将在组织和参与司法改革工作时注重吸收代表建议和意见,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和评估改革成效,积极为适时修改法官法做好准备。
责任编辑:孙剑岚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