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院首次利用远程视频开庭审理刑事案件
2014-11-07 15:24:28
     中国法院网讯 (许婷婷)  为推动法院信息化建设,促进案件繁简分流,提升审判效率,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积极推进庭审方式创新。2014年11月4日、5日,武汉中院连续两天利用远程视频技术开庭审理了两起刑事案件。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只需在看守所远程视频讯问室就能接受庭审而无需提押至法院,合议庭、公诉人、辩护人在院法庭内通过视频就能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公诉人指控,2009年9月至2013年4月间,被告人胡中军以能低价购买商品房为由,采取预收定金和部分购房款的方式,骗取18名被害人600.8万元。此外,2011年5月,其伪造经理签名,私自将所在公司开发的小区门面房对外销售,赚取差价90万元。所有款项用于个人挥霍。“胡中军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且拒不退赃,建议判处10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徒刑。”公诉人发表量刑建议后,胡中军作最后陈述,请求法庭从轻处罚。“休庭!”持续1个半小时的庭审,在一声响亮的法槌声中宣告结束。

  远程视频开庭促使被告人认罪的刑事案件得到快速审理,提高审判效率;同时缓解法院押解警力、审判庭不足的现实困难,有效地节约了司法资源。

  远程视频开庭主要适用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案件,日后随着技术水平的提升与成熟,将进一步拓宽案件的适用范围。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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