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老汉猥亵13岁女童并私藏枪支获徒刑
2014-12-10 15:59:36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陈立烽)  福建一老汉杨某猥亵女童,民警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其私藏枪支。近日,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四年。

  2013年8月9日18时许,杨某在连城县新泉镇其家附近看到被害人杨某华(女,2001年出生),后将被害人杨某华叫到自己房间看电视。在看电视过程中,杨某拿出20块钱塞给被害人杨某华,让杨某华买自己喜欢的东西,随后杨某对被害人杨某华进行猥亵。

  8月10日,连城县新泉派出所民警在对杨某猥亵儿童案进行调查过程中,经现场群众举报,从被告人杨某家阁楼上查获一支鸟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告人杨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未依法取得持枪证而私自持有枪支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据此,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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