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发改委主任利用"心腹"索贿 透底千万元项目
2015-01-29 09:41:40 | 来源:正义网 | 作者:徐霞
  • 这个“千亿斤项目”,目前已让6人“倒下”。
  • 检察官正在讯问王宗红。
  被告人王宗红所犯罪行与所受刑罚:

  串通投标罪,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受贿罪,有期徒刑十一年;

  挪用公款罪,有期徒刑五年;

  贪污罪,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单位受贿罪,有期徒刑六个月;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父亲治病他送来1万元钱是礼尚往来……”2014年11月21日,河南省获嘉县法院审判大厅,被告人王宗红正在作自我辩护。

  被告人王宗红,1965年7月15日生,1983年参加工作,从获嘉县县委办公室的一名普通职员干起,历任该县组织部干审办主任、办公室主任、大呈乡乡长、丁村乡党委书记、县商务局局长、县长助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2013年6月至案发担任获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心腹建议踏上不归路

  王宗红从一名基层职员干起,凭着自己踏踏实实的工作一步步成长起来。认识王宗红的人都说他能力强,胆子大,工作中敢拼敢干,敢作敢当。他的工作能力得到了领导的赏识和群众的认可,参加工作后三年一个台阶,步步高升。他不仅在工作上平步青云,而且还有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妻子在事业单位上班,女儿已经大学毕业,还有一个6岁的儿子。

  2010年2月7日王宗红被任命为获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半年后,获嘉县成立了“获嘉县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项目办公室”(下文简称“千亿斤项目”),该项目纳入县发改委权责之列,由王宗红担任该项目负责人。

  获嘉县总人口38万,是一个农业小县,农业生产是该县经济的重要支撑。千亿斤项目是惠农工程,主要通过修建农业基础设施改善生产条件,达到粮食增产的目的,并且该项目所有经费5900余万元均由政府承担。

  当一切准备工作都已就绪,千亿斤项目要公开招投标时,有人打起了千亿斤项目工程建设的主意。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项目负责人王宗红的司机夏小升。

  2011年1月,获嘉县千亿斤项目公开招投标前,夏小升来到王宗红的办公室说:“叔,我给你开了十几年车,年龄也大了,开销也多了,你看千亿斤项目是咱自己的项目,都让别人把钱挣了可不行呀!你安排咱自己每年中个标段,自己干,挣钱了一起分,别人送的钱尽量不要,咱自己有个工程挣钱也踏实!”王宗红听了夏小升的话觉得有道理,考虑得也很周全,并且夏小升为自己开了十几年的车,深得自己的信任,便答应了他的提议。

  里应外合中标是定局

  夏小升虽然只是一名司机,但他的办事能力却不容小觑。夏小升与工程承包商郭俊邦之前本相识,千亿斤项目各标段的标底自己也会知道。郭俊邦也知道夏小升是王宗红的亲信,如果能和夏小升合作,那自己中标的可能性会更大,随便哪个标段干下来都能赚得盆满钵满。于是,夏小升和郭俊邦一拍即合,开始“结伴同行”。

  2010年至2013年,千亿斤项目工程各标段公开招投标前,夏小升在王宗红办公室获知标底,随后他便将标底告知工程承包商郭俊邦,让他参照标底制作标书参与公开招投标。

  为保证夏小升每年竞标都能中标,王宗红不仅告诉夏小升他们参与竞标标段工程的标底,他还示意夏小升至少找三家工程公司进行围标,从而保证万无一失地中标。

  随后,郭俊邦参加公开招投标,在不同标段竞标时,借用多家公司资质,利用自己已知标底及王宗红评委的身份优势,通过围标、串标方式,获得了2010年、2011年、2012年获嘉县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五个标段,中标项目金额共计人民币1204.16万元。

  学会感恩 钱要准备好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帮忙”!王宗红对于自己向投标人提供标底的行为,称之为“帮忙”。

  王宗红通过夏小升示意郭俊邦要懂得“感恩”。

  2011年10月,夏小升给郭俊邦打电话:“王宗红主任在新乡定了一套房,你给他准备20万元!”郭俊邦答应了。过了两天,王宗红亲自打电话问郭俊邦:“小升跟你说的事办得咋样了?”郭俊邦连忙说道:“最近钱有些紧张,工程款快到账了,到了我就给你办。”没过几天,郭俊邦的工程款到账了。他从银行取出20万元现金,在王宗红的办公室交给了他,王宗红没有推辞,直接收下了。

  2012年4月,夏小升又对郭俊邦说:“王宗红在新乡买的房子需要装修,你给王主任准备10万元装修费。”这次和上次一样,王宗红又亲自给郭俊邦打了电话。郭俊邦在电话里直接说道:“我这里还有几张千亿斤项目田间工程八标段的拨款单需要你签字呢!”这次,是在王宗红家里,郭俊邦将装有10万元现金的纸袋递给了王宗红,一起递过去的还有那份需要王宗红签字的拨款单,接过拨款单王宗红甚至连看都没看就签了字。

  一次次通过夏小升找郭俊邦要钱的王宗红已毫无顾忌,以至于王宗红母亲过世后办丧礼的费用都想到了郭俊邦,这次,郭俊邦给他送了5万元现金。当然,王宗红家里有事是其送礼拉近彼此关系的好时机,当王宗红父亲生病住院时,郭俊邦赶到医院,向王宗红奉上了1万元现金。

  据办案检察官统计:2011年至2013年间,郭俊邦分6次向王宗红行贿45万元。

  而夏小升则不用王宗红开口就能知其所需,进而投其所好。2011年8月,他为了感谢王宗红帮他顺利承揽到项目工程,主动向王宗红提议给他的妻子买辆车,方便接送其子上学。王宗红听到这个建议便点头应允了。王宗红妻子在夏小升的陪同下看中了上海通用别克轿车一辆,此次购车夏小升出了15万元。

  王宗红说:“一个工程能让他们挣多少钱,我是清楚的,我要的钱并不多。”

  后勤员工变身私人看护

  王宗红手中的权力,早已成为他捞钱的工具。对他来说,贪欲一旦打开,可能就回不了头了。后来的他是哪里的钱都一样,都能为己所用。当夏小升陪同妻子买车之后,还需要对汽车进行装饰,所产生的7500元装饰费,他也没忘记从县发改委的财务上报销。

  自己年迈的父亲因病住院,他也没忘记假公济私,让发改委负责后勤工作的贺某到医院看护王老爷子。当然,老爷子住院产生的各种费用和那些汽车装饰一样,都成了报销的项目之一。

  此时的他已目无法纪,不再是清正廉洁的人民公仆。但他在朋友那里却是仗义相助的好兄弟。他朋友因手头资金周转不开,向王宗红求助,王宗红倒也爽快,一出手就是67万元。后查证,这67万元是千亿斤项目的配套资金。

  其实,早在项目实施之初,该项目办公室的办公经费就有缺口。当时王宗红就想向该项目中标单位收费。直到3月,他与时任发改委副主任李庭君、农业股股长沈宏羽一起商量如何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后,决定向各中标单位收取不超过总工程款1%的赞助费。

  随后,在千亿斤项目办公室第一次给各中标单位拨付工程款时,王宗红召集各中标单位的负责人开会,他和李庭君、沈宏羽在会上向各中标单位提出收取赞助费的事,各中标单位的负责人也都同意了。在王宗红负责千亿斤项目办公室两年多的时间内,这些赞助费用一直按照总工程款0.5%至1%的比例收取,共收赞助费40.54万元。

  县发改委还收取了其他人送来的“赞助费”,2012年获嘉县宋庄村村民郭桂堂的养猪场申报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项目,中央配套资金到位后,郭桂堂通过发改委工作人员吕怄书向获嘉县发改委以“赞助费”的名义送去12万元现金。

  这些“赞助费”都没入账,而是由沈宏羽保管,主要被用于县发改委吃喝招待等,在这些费用报销审批单上,由李庭君签字、王宗红审批,沈宏羽负责报销。

  十六年后婚礼能否赶上

  2014年5月8日,王宗红被立案侦查。5月20日王宗红因涉嫌串通投标、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罪被执行逮捕。

  到案后的王宗红一直在为自己辩解,对于串通投标的行为,他说那是朋友之间的帮忙;对于受贿,他说是朋友间的借款;对于贪污,他说是因公花费没有票据而采取的账目对冲;对于单位受贿,他认为自己没有占有……

  当承办检察官将证据及证词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问办案检察官:“我儿子结婚的时候,我能出来吗?”

  2014年8月22日王宗红被提起公诉,2014年11月21日,获嘉县法院判决被告单位获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王宗红犯串通投标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单位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一审宣判时,王宗红说自己不会上诉。

  该案共涉及6人,其中夏小升、郭俊邦犯行贿罪,郭桂堂、吕怄书犯对单位行贿罪,李庭君、沈宏羽犯单位受贿罪,已分别被获嘉县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当听到王宗红被判决有期徒刑十六年时,办案检察官就想到他问的那句自己儿子结婚时能否出来的话,有些惋惜。这十六年他再不能守候于儿子身边看他成长,这也是他为自己决堤的贪欲付出的代价。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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