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中院启动廉洁司法教育活动 加强自我警示
2015-02-03 09:49: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丹东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使广大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全市法院2015年度廉洁司法教育活动方案》,决定于今年1月起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

  活动中,全市两级法院要把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与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与开展春节期间的节日纠风工作结合。认真学习,重温制度规定。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员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学习最高法院关于“五个严禁”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纪律规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学习典型案例,加强自我警示。在自我警示中,修正人生观、价值观,珍惜岗位,珍惜未来,严格自律,管好自身。坚持边学边改,推进廉政建设。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改进领导作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各部门要找准倾向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要向监察部门写出保证,严格遵守节日期间“十个不准”的规定。

  方案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党组要把开展集中教育活动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来抓,结合各院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创新工作载体,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集中上党课、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切实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全员参与、不留死角、不敷衍了事。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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