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该放的真放 该管的真管
2015-03-11 09:51:47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七版 | 作者:赵俊梅
盛方奇 制图
  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李克强总理上任后开门第一件大事现在进行到什么程度?权力下放了政府不作为怎么办?正在修改中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与之构成何种关系?两会期间,就公众关心的这些话题,代表委员们纷纷给出了自己的观点。

  破除“肠梗阻”:不可明放暗不放

  3月5日,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亮出了2014年简政放权的成绩单:国务院各部门全年取消和下放246项行政审批事项。加上2013年国务院各部门取消和下放的416项,本届政府累计共下放权力600多项。这样的改革力度,不可谓不大。

  但代表委员们普遍认为,大量行政审批项目被取消下放过程中,存在明减暗增、避重就轻、变暗保留等现象,一些权力说是下放了,半路却被截留了,被下级政府或行业协会接手;一些权力真的下放了,下级政府却没有接上,不知道该怎么管。

  “我们食品生产企业的每一项新产品投产,必须拿到QS认证。简政放权之前,审批权在省里,现在下放到市里,但从申报、现场检验到拿到资格证,整个流程仍需要两个多月的时间。”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龙大食品集团董事长宫明杰说,“虽然审批权下放到市里,但最终的资格确认还是在省里。”

  同为全国人大代表的湖南省郴州市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潭爱也说:“现在来看,放下来权力的有不少是无关痛痒的项目,含金量不高。”

  “简政放权就是一场政府的自我革命。”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捷接受采访时指出,“要下决心破除部门利益、行业利益的藩篱,真正放权给市场主体,决不能明放暗不放、明减暗不减!”

  3月8日下午,张德江委员长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道:“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含金量’,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广东省委副主委李竟先建议,政府要对简政放权开展“回头看”,根据调研情况,进行顶层设计,让简政放权真正与职能转变紧密结合起来。

  青海省“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鲍义志感慨:“简政放权,路还很长,我们必须打一场持久战!”

  杜绝“慵懒散”:不可该为而不为

  “为官不为”一词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两次,引起代表委员的热烈关注。

  这背后,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就是,伴随着简政放权改革力度的加大以及反腐倡廉制度的实施,一些政府官员出现庸政、懒政和怠政现象。很多人抱着“既然权力没有了,事情也就不干了”的想法,消极怠工。

  “这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反腐斗争确实起到了震慑作用,一些人不敢乱作为了。”李捷分析说,政府工作人员认为宁可不做事,也不要出事,“这种思想观念要不得!公务员法规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是公务员的职责,公务员不能在其位不谋其政。”

  李克强总理显然也注意到这种现象。2月9日,他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警告说:身在岗位不作为,拿着俸禄不干事,庸政懒政怠政,也是一种腐败。

  对此,李克强总理开出了“三个清单”的解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其中的责任清单直指“为官不为”现象,各级政府必须依照责任清单履行自己的职责。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政协副主席李卫华表示,放权不等于放任,不意味着政府大撒手,“放”和“管”是相辅相成的两个“轮子”,只有双轮驱动,车子才能跑得起来。进一步简政放权,就要做到“该放就放、该管则管”,放活和监管齐上阵。

  而李捷和鲍义志在接受采访时不约而同地给出了类似的答案: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明确各个政府机关的职责。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让政府工作人员不敢不为。

  “绩效考核制度既包括GDP增长,也包括民生问题的解决、环境保护的效果、廉政建设的成效等等。GDP还是很重要的指标,但不是唯GDP。”李捷强调。

  戴上“紧箍咒” :不可有权就任性

  去年12月29日晚18点,之前一直声称不限购的深圳市政府突然宣布实施机动车指标调控(限购)政策,成为继北京、上海等汽车限购的城市之一。舆论一时哗然。

  政府以“红头文件”形式提出限行、限购、限贷等限制性规定的“任性”行为已经不再新鲜。

  但正在审议讨论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对此种行为明确说出“不”字。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傅莹3月4日介绍,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任何规章,只要没有上位法律、法规依据的,不能减损公民权利,也不能随意增加公民的义务。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同时提出,今后凡是开征新税的,都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税收法律。在2020年之前,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代表委员纷纷为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上述规定点赞。他们认为,“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唯有给权力戴上法律的“紧箍咒”,用法律约束权力,才能让权力不再任性,避免动辄以法律之名行权力之私。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山东省委副主委孔维克说,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将规范政府部门出台规章的行为,解决立法“任性”的问题,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

  在“限权”的同时,此次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也有“放权”。即赋予所有设区的市人大地方立法权,地方立法权城市将增至284个。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笑华认为,城市建设的加快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去支撑。但温州却没有立法权。从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来看,立法权下放的主要是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在这三个领域地方可以立法,将对温州的发展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简政放权的核心问题就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长三角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志彪接受采访时说,中国经济是发展中的大国经济,必须调动地方积极性,才能推进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简政’就是要让政府赋予市场更多的自主性,给企业以更大的自主权;而‘放权’就是让地方要以法律的形式规范社会的管理,维护公共利益,为企业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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