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摔铁凳砸酒友致死 男子获刑11年
2015-07-01 14:52:35 | 来源:青海法院
  因琐事,41岁的贺某酒后将其多年的“酒友”用铁凳砸伤,致其颅脑损伤死亡。日前,青海省门源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贺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2014年7月,闲赋在家的被害人贾某,找贺某去他家喝酒,醉酒后二人因琐事发生争吵,在酒精的刺激下,贺某提起铁凳摔砸被害人头部及面部,致被害人不治身亡。经法医学鉴定,被害人系颅脑遭受钝性物质击打致颅脑损伤死亡。事后,死者家属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调解被害人家属和被告人及家属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了赔偿协议。

  庭审中,贺某否认其报案时的供述,翻供称其并未用铁凳打被害人的头部,被害人是自己站立不稳摔伤致死。法院综合考虑贺某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以及其未能按期履行附带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等情况,认定被告人贺某不存在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作出上述判决,现该案判决已生效并交付执行。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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