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法院超审限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成效明显
2015-07-02 09:12:05 | 来源:阳泉中院
  根据山西省委政法委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中开展“三清三治三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阳泉法院从2014年12月25日开始,深入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超审限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全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各家法院都成立了超审限案件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超审限案件台账,制定了超审限案件清理计划,并找准症结,多措并举对超审限案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成立组织,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全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把这项活动作为这一阶段工作的重点来抓。各法院分别成立了超审限案件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负责活动的宏观统筹和把控;副组长由分管审判管理工作的院领导担任,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指导;成员由审管办全体人员及各业务庭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活动的统计上报、督促检查、信息收集处理等工作。

  全面排查,建立各类案件台账。去年12月25日至今年1月20日,各法院组织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部门,完成了对该院2014年12月31日前所有未结隐性超审限案件(审理时间超过法定正常审限但未结案)的排查工作,重点排查了2013年6月30日前立案尚未审结的旧存案件。并按照“隐性超审限案件”和“十八个月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两个类别、按照扣除审限、延长审限、中止审理等超审限的不同原因分别建立台账,列明案件相关信息,做到了清仓见底。

  找准症结,集中进行案件清理。1月开始到5月底,在建立完善台账后,各法院组织阳泉中院业务部门按照排查台账类别调齐全部卷宗,对每一起未结超审限案件,认真分析了案件未结的原因,找准症结,逐案制定了工作方案。对受卷宗移送、鉴定评估、中止、延期、调解、请示、公告、送达等因素影响无法结案的,要求承办人及分管领导积极协调、催办、督办、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工作进度。对“骨头案”、“钉子案”要求承办人及分管领导积极主动作为,努力做好当事人工作,尽快结案。

  集中督办,确保案件清理效果。为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督促指导,阳泉中院先后两次派出督导组,对该院及辖区各法院开展超审限案件清理活动的情况进行了集中督促、检查、指导。督导组按照台账类别逐案对超审限案件的审限,审限变更的各类手续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各类资料是否完善,是否真正存在违法超审限问题,进行了检查核实,并对在此项活动结束时还确定不能结案的隐性超审限案件,逐一要求承办人写出情况说明,要求限期结案。

  此次活动共排查出未结隐性超审限案件232件,无无故超审限案件。截至目前,已清理结案186件,尚有46件正在审理中。活动的开展有效促进了法院审判工作的良性运转,进一步警示教育了全体法官要增强责任、效率意识,促进审判工作科学发展。各法院通过分析制约诉讼效率的主客观因素,找准了各类审判案件超审限的主要问题症结,探讨了机制性解决办法,对进一步深化审判管理,建立健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各项工作机制,从根本上杜绝隐性超审限案件,有效防止“边清边超”现象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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