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部署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强调要通过信息化提高随机抽选效率
2015-08-02 08:53:57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郭京霞 赵岩
  7月30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联合召开会议,部署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会议下发了北京高院会同北京司法局制定的《关于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对北京二中院、东城、海淀、门头沟、密云5家试点法院的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

  北京高院院长慕平强调,试点法院要尽快适应人民陪审员选任模式的改变,制定具体抽选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改革规定的条件进行随机抽选,不得变相抬高门槛、缩小抽选范围,同时要加强资格审查,明确审查标准和审查流程,确保选出符合条件的人民陪审员。要合理确定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提升裁判的社会认同度。要加强庭审合议引导,明确告知参审事项,努力提升审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慕平要求,试点法院要在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规定的试点工作框架内,发扬首创精神,肩负探路责任,把精力聚焦在选任条件、“三个随机抽选”、参审范围、参审机制、参审职权等改革的重点问题上。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等各方面的支持,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有序衔接。同时,加快研发全市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提高随机抽选、参与庭审等工作的效率。要完善配套机制,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保障。

  截至2014年底,北京法院共选任人民陪审员2363名,人民陪审员2014年共参审案件71439件,占全市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93.5%,人民陪审员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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