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斗殴尝苦果 催钱不成获刑反赔2.6万元
2015-10-08 09:36:07 | 来源:龙岩法院 | 作者:张丽华
  原本想向朋友催要9000元欠款,却不料打伤他人获刑反赔2.6万元。近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起故意伤害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4月12日晚10时,李某见朋友郑某来其家中拿落下的衣服,便向郑某催要之前借给他的9000元和手机,双方因此发生口角。后郑某下楼与其朋友阙某、罗某等3人汇合,郑某朋友认为李某殴打了郑某,便打电话叫李某下楼把事情说清楚。李某从窗口往楼下看发现对方有好几个人,怕吃亏,便从家里随手拿了一把铁锤下楼。到楼下后,阙某、罗某二话没说就冲上前去殴打李某,李某被殴打后即从裤袋里拿出随身携带的铁锤砸向阙某的头部。经鉴定,阙某伤情属轻伤一级。4月13日,阙某、罗某被永定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9月6日,李某的家属与被害人阙某达成和解协议,赔偿阙某各项损失2.6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因民间纠纷引发,被害人对事件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过错,可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综合其悔罪表现、认罪态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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