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院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提供司法保障
2015-11-17 14:48:44 | 来源:内蒙古高院
  近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深入到基层联系点呼和浩特市中院、新城区法院、赛罕区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并认真听取呼和浩特市两级法院今年以来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专题汇报。

  胡毅峰指出,全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依法妥善处理了一批大案要案,为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两重”工作和“十个全覆盖”工程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胡毅峰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要按照自治区高院党组的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近日,自治区高院已向全区法院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全市法院要组织广大干警深刻领会五中全会的精神实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狠抓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确保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为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两重”工作和“十个全覆盖”工程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二要全力以赴抓结案。全区两级法院要把抓紧结案作为当前各项审判任务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加班加点,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审判工作任务。在抓结案过程中要切实强调质量,必须保证每一个案件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不能出现任何瑕疵。

  三要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呼和浩特市法院作为首府法院要处处体现在“首”上,给全区法院带头作表率。对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有先行先试的勇气,认真学习借鉴临河区法院的经验做法,在司法责任制改革方面大胆迈开步伐,为下一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四要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工作,不断强化司法为民便民各项举措,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力争把案件化解在诉前,有效遏制案件不断攀升的势头,最大限度缓解法官办案压力。

  五要进一步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全市法院要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部署的“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切实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认真解决。强化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着力增强广大干警“三种能力”,即司法业务能力、善于化解复杂矛盾的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为确保司法公正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调研期间,胡毅峰在呼和浩特市中院主持召开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通报全区法院今年前三季度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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