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在路上
2016-03-03 12:32:33 | 来源:光明日报 | 作者:王逸吟
  【改革追踪看落实】

  2月下旬,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对马航MH370一位失事旅客的家属诉马来西亚航空公司一案,已经依法登记立案。北京高院同时提醒,为方便诉讼、统一裁判尺度,指定北京铁路运输法院集中受理涉马航MH370航班的索赔案件。

  过去,法院“立案难”是老百姓都有的感受。而北京高院这次主动释放信息,让众多旅客家属看到了依法维权的希望,也表明“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改革目标不是空话。

  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30多个司法改革文件,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各单位出台了150个司法改革文件。一大批有含金量的改革项目落地生根,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明显提升。

  为群众打开公正之门

  长期以来,“立案难”是饱受诟病、多年未解的老大难问题。以往由于实行立案审查制,加上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和外来干预,一部分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被拒之门外,社会公众反应强烈。

  改革,就要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2015年5月1日,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全面施行。这份文件明确要求,法院仅对起诉的形式要件进行核对,符合规定的起诉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为人民群众打开了一条通往公平正义的便捷之门。

  2015年5月4日一大早,北京市鹏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磊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立案,整个流程走下来只用了20多分钟,速度、效率大大提高。

  数据显示,2015年5月至12月,全国法院共登记立案994.4万件,同比增长29.54%,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5%。其中,民事案件增长26.45%,刑事自诉案件增长58.66%,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案件增长66.51%,民告官“立案难”得到切实解决。

  “以往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的‘立案难’问题,已经彻底根除,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得到了全面提升。”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

   从“信访不信法”到“弃访转法”

  2014年5月30日,重庆市江津区一位涉诉上访农民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进行了对话,这次视频通话标志着全国3300多家法院实现了与最高法院视频接访系统的互联互通,上访人从此免受奔波之苦。

  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较早启动的项目。201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要求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此后,中央政法委一揽子出台了3个指导性文件,明确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机制、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等。

  201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远程视频接访规则,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向最高法院申诉的,经过申请可以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表达诉求。2015年11月,中央政法委又出台文件,要求动员律师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把改革引向深入。

  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呈现“弃访转法”良好势头,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受理率、立案率有了明显提高,群众到党政信访部门上访数量明显减少,依法按程序反映问题的意识逐步增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说:“中央反复强调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也应该遵循司法规律和程序,在司法框架下解决。”

   对干预司法“零容忍”

  2015年3月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也印发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个规定”配套衔接,从内部和外部构建起防止干预司法的制度体系,力求杜绝权力案、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2015年11月6日,根据“两个规定”,中央政法委首次公开通报了5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典型案例。2016年2月1日,第二批7起典型案例也被通报。湖南益阳市委原书记、云南彝良县委政法委原书记、最高法院审监庭原法官……被通报的12人均受到惩罚,情节严重的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坚持对违反‘两个规定’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掷地有声的表态,彰显了让改革落地的决心。

  这是一场气势恢宏的改革,也是一场影响深远的改革。2016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2016年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大部分要在今年完成。

  “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抓司法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扭住关键,精准发力,抓出成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说。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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