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尔代表
贯彻五大发展理念 提升司法保障能力
2016-03-16 07:28:48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记者 宋建波 通讯员 史燕龙
  亮 点

  过去一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全区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6万多件,审(执)结45万多件,同比分别上升30.3%和25.7%,为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特别是在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保障全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方面,全区各级法院“一把手”亲自挂帅,协调处理疑难复杂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开展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立案审理,全力排除推进障碍,司法服务保障“十个全覆盖”工作被评为2015年度全区十大法治事件;积极完善应对经济下行的司法措施,出台《关于强化司法职能改善金融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等7个指导性文件,开展维护农村金融债权等专项活动,为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立足社会风险评估,充分利用司法统计数据及时提出建议,全年共发出司法建议1936件,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点 评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发展理念, 为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根本遵循。全区各级人民法院要以五大发展理念统揽司法工作,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真正做到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为自治区实现新常态下的新发展提供坚强可靠的司法保障。

  坚持创新发展。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统领,规范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强化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创新发展,营造鼓励、保护和支持创新的法治环境。

  坚持协调发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法办案、化解矛盾、服务发展,着力保障区域、城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坚持绿色发展。大力加强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进一步规范政府依法保护环境的行政行为,强化企业依法履行保护环境的法定义务,引导公众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大力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

  坚持开放发展。加强融入“一带一路”战略、中俄蒙经济走廊建设及加强与省区市间交流合作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进一步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促进内蒙古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

  坚持共享发展。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各族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多“获得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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