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院建廉政档案 筑廉政防线
2016-05-05 15:03: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吉林市法院 | 作者:孙海波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把纪律和规矩立在前面,前移监督关口,筑牢廉政防线。近日,又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推出重要举措,为全市法院的党员干部建立廉政档案。

  按照要求,全体党员干部须本人填报《个人重大廉洁事项申报表》,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申报内容包括本人自然情况、婚姻变化、家庭成员、财产收入、受调查处分及廉政谈话等,且不得瞒报、漏报。

  廉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管理,每院由纪检监察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办法及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调阅。

  廉政档案的建立,有助于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为干部考核、奖惩和任用提供依据和参考;同时也时刻提醒党员干部提高自律意识,廉洁司法,为党员干部有效筑起一道廉政风险防线。

  据介绍,建立廉政档案,是吉林中院廉政建设工作中的有效措施之一。在司法改革的关键时期,吉林中院更加注重廉洁教育,创新谋划工作思路,监督完善制度落实,狠抓执纪问责,以“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为法院审判工作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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