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乘车遭拒生怒气 施暴殴打司机被判刑
2016-07-04 14:40:04 | 来源:中国法院网芜湖经开区法院 | 作者:刘钰
  酒后情绪易躁动,与他人产生纠纷时切勿使用暴力来解决问题。近日,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吕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被告人吕某某和同事在开发区某菜场附近饮酒后,准备乘坐路边停靠的一辆空载等客出租车回公司,遭到出租车司机吴某的拒绝,吴某解释说正在等客人下楼。吕某某认为出租车司机故意拒载,怒从心头出,遂即用拳头击打了吴某的脸部和头部,致使其鼻子流血,随后被告人吕某某欲逃离现场,但遭到吴某的阻止,吕某某再次用拳头对吴某的脸部和头部进行击打,造成轻伤二级的法律后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结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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