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墙之隔水火不容 大打出手双方被判刑
2016-09-08 15:20: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东安法院 | 作者:邓捷
  所谓远亲不如近邻,可是在湖南东安横塘镇有一对隔壁的邻居,经常为一些琐碎小事闹得不可开交,最后双方矛盾升级因修围墙之事大打出手。近日,东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分别判处被告人宾某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宾某华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某日,湖南省东安县横塘镇鸭头村村民宾某华、宾某银父子因修围墙和水池之事与邻居宾某文、王某玉夫妻发生争吵,后宾某华和宾某文二人发生扭打,宾某文的儿子宾某平、宾某华的儿子宾某银见状上前参与打架。在打斗过程中,被告人宾某平打伤宾某银,被告人宾某华打伤宾某文。经鉴定,宾某银、宾某文的伤势均为轻伤。宾某平、宾某华的伤势为轻微伤。案发后,双方于2016年3月10日就民事部分达成和解。被告人宾某平、宾某华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请求从轻处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宾某平、宾某华因宅基地发生矛盾,二家互殴,并互致对方轻伤,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天天相处的邻居,不可避免会发生一些摩擦和口角。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克制自己,学会退让,不要为了一些芝麻小事而将矛盾升级。和睦的邻里关系,对于能够为邻的人是一种幸福,同时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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