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老人缺慰藉 女法官巡回审判修复亲情
2016-11-07 14:32: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法院 | 作者:饶国君 刘霞
  近日,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女子法庭”家事审判合议庭在广场上搭起了巡回法庭,审理七旬老人刘某、秦某诉刘大、刘二赡养纠纷一案。

  原告刘某与秦某系夫妻关系,被告刘大、刘二为两位老人的儿子。原告年老后随被告刘大居住。2013年3月至2016年2月期间,刘大每月给二原告1000元生活费,供原告及刘大的两个孩子生活开支。2016年3月起,刘大见弟弟刘二对父母不闻不问,兄弟俩多次为赡养父母的问题发生争执,甚至大打出手,均不愿再对父母尽赡养义务。二原告生活困难,起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按月支付赡养费、大病医疗费,并要求外出务工的兄弟按时打电话回家安慰二位老人。

  为了化解这场家庭矛盾,女子法庭法官王啟芳,书记员昌金艳启动巡回开庭。查明事实后后,组织双方调解,引导二被告感念父母的养育之恩,告诉他们不仅应当从物质上满足老年父母的基本生活,还应当对父母多一些精神慰藉。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法官最终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即大哥刘大按月向老人给付赡养费300元,弟弟刘二按月给予老人赡养费200元,医疗费用200元以上的由两兄弟平均分担,在传统节日、父母生日电话安慰老人;其他关心依据具体情况亦应该多想想老人。半天的“劝世文”修复了父母与两个儿子之间血浓于水的亲情。这场审判也让周围旁听庭审的30多名留守老人现场观看法庭办案过程,亲身感受了法院怎样在司法过程中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修复家庭亲情。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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