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州法院:七旬老人遭遗弃 法官送暖见真情
2017-02-08 16:39:02 | 来源:重庆法院 | 作者:王启建 李昭
 

    新春佳节,正当人们享受家庭温暖、春节喜庆之际,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依然马不停蹄。春节前夕,开州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就成功处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帮助一名古稀老人回家欢度春节。 

子女拒绝赡养,对簿公堂

    七旬老人刘某某家住重庆市开州区临江镇,老伴早已过世,其生育有大女儿李某甲、二女儿李某乙、三女儿李某丙、儿子李某丁。老人刘某某一直随三女儿李某丙生活,由其照顾老人衣食起居,李某甲、李某乙、李某丁均未支付赡养费。老人刘某某遂将子女告上法庭,大女儿李某甲、二女儿李某乙及儿子李某丁在外务工,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予以缺席审理。庭审中,老人刘某某要求居住在李某丙家中,由李某丙照顾其衣食住行,并以此护理费折抵赡养费,且李某丙同意老人的该项请求。法院判决,李某甲、李某乙、李某丙、李某丁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老人刘某某随李某丙居住,由李某丙护理刘某某生活,每月护理费折抵赡养费。

拒不执行判决,遗弃老人

    该判决生效后,大女儿李某甲、二女儿李某乙及儿子李某丁仍拒不支付老人赡养费。老人刘某某于201714日向法院申请对其大女儿李某甲进行执行,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及时对被执行人李某甲的财产情况展开查询并依法电话传唤李某甲及时到庭履行义务,李某甲表示在外务工要春节才能回家。执行法官及时将该案的执行情况与老人刘某某进行沟通,老人表示愿意等到春节,其大女儿李某甲回家后再找人民法院进行执行。然而,其三女儿李某丙对此极其不理解,训斥了老人一顿后竟将老人遗弃到法院。此时正是农历腊月期间,天寒地冻,执行法官及时为老人端茶倒水,并通知李某丙接老人回家,但李某丙以各种理由推脱、敷衍,跟法官玩起了“躲猫猫”。为了避免老人夜晚受凉,法官主动为其安排住处度夜,并提供饮食。

主动与社区联系,助老人回家

    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执行法官一方面在与李某丙沟通释法的同时,另一方面积极与李某丙所在社区联系,送老人回家。为确保老人刘某某尽快回到家中享受天伦之乐,开州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华、指导员谭启明及承办法官一行驱车数里来到李某丙所在社区,与社区干部召开座谈会商量老人安置问题,并委托社区干部做好李某丙的释法工作,帮助其认识到行为违法性的严重后果。社区干部当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会想方设法做好李某丙的工作,并暂时将老人刘某某接到社区居住。

节日不休,为老人送去温暖

    为了让老人过一个好年,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帮其重拾起家庭亲情,开州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华、指导员谭启明等12位执行干警决定牺牲大年三十休息时间,将李某甲、李某丙通知到庭,对二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无果后,果断对二人采取了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措施。在强制措施的威慑和执行法官的感召下,李某甲、李某丙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李某甲主动给付老人刘某某赡养费3020元并保证以后自觉按时履行义务,李某丙也保证将照顾好老人刘某某,绝对不会再有遗弃老人的行为。鉴于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老人刘某某在家无人照顾,执行局决定暂缓对二人实施处罚。至此,一件影响老人合法权益的案件终于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周利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