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单良鸿:加大人民法庭建设投入
2017-03-09 09:01:5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郭彩侠
  云南弥勒市,元代设州取名,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聚居的市。单良鸿就是在这块土地上成长起来的全国人大代表,对家乡法院法庭建设发展十分关注。全国两会上,他多次建议加大云南少数民族地区法院建设,尤其是恢复和重建扎根于乡镇的法庭。

  在代表驻地,单良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强则全局稳,基础兴则全局活。单良鸿这样形容法庭的重要性。他说,法庭的工作与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和民生直接关联,人民法庭建设的成果如何,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信心和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度。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做好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及其他群众诉讼不便地区人民法庭恢复或新建工作的通知》。各地法院结合当地实际,恢复或重建了一定数量的人民法庭。其中云南法院恢复、重建人民法庭57个,全省人民法庭数量达到345个。但是,由于云南少数民族地区法院所处地域特点和开展工作难度大等因素。目前,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存在着法庭数量不足、地域布局不合理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红河州41个法庭机构编制还不能够保证每个乡镇设置一个法庭。二是由于案多人少矛盾,部分法庭处于“有庙无方丈”的状态,无法达到法庭规定的配齐“三审一书”。三是部分法庭布局不够合理。比如,大部分县市法院保留了城区人民法庭,撤销了山区乡镇的人民法庭,造成司法资源配置不均衡,与人民群众的期待有较大的差距。新一轮的人民法庭建设整体上未完全改变人民法庭撤并过度的现象。四是部分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为此,他建议相关部门对法庭建设与布局进行一次深入细致地调研,制定出人民法庭的恢复建设及布局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基本相一致的指导性意见。一是恢复部分法庭;二是在现有法庭的基础上调整布局,比如县城所在地及其附近乡镇的案件可以直接由县市人民法院机关受理,没有必要再设置人民法庭,应当将县城所在地及其附近法庭机构编制调整到农村乡镇使用,方便人民群众就地就近诉讼;三是加大投入,加快人民法庭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彻底改变人民法庭基础设施长期落后的状况。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