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在闽督察司法改革推进工作时强调
以“钉钉子”精神落实司法改革各项任务
2017-06-03 20:15:33
     中国法院网讯 (何晓慧)  6月1至2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率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督察组对福建司法改革推进情况开展督察。2日,在福建高院召开的座谈会上,督察组听取了福建省委政法委、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以及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洪祥主持会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出席会议并汇报工作情况。

  江必新认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后,代表督察组充分肯定了福建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4次会议上强调,“要把抓改革落实摆到重要位置,投入更多精力抓督察问效”。此次督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改革落实重要指示精神,督察各地切实履行改革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总体来看,福建严格贯彻中央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司法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指出了福建司法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他强调,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施工高峰期和落实攻坚期。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钉钉子”的精神,将中央改革决策不折不扣落实好,确保在党的十九大前基本完成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司法改革的正确方向和稳妥推进;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改革的综合效能;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配套措施,细化责任、分解任务,保证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加强司法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增强广大干警参与改革、认同改革的自觉性,加强司法人员履职保障,确保法检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的获得感和支持度;借助信息化手段创新改革举措,做实做细相关工作,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如期圆满完成,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王洪祥强调,全省各单位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梳理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列出责任清单,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时限要求,用改革的思维破解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司法责任制、单独职务序列、工资制度、内设机构改革等各项重点改革任务,确保每一项改革部署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在闽期间,江必新一行还深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闽侯县人民法院、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等地,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建议、查阅制度文件和办案系统等方式,实地督察了解司法改革推进情况。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