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变卖被查扣生猪 山东一男子获刑
2017-08-08 15:50: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俊杰 徐月迪
  明明自己饲养的生猪已被法院查封,山东一养殖场老板还是私自把这批生猪变卖,结果触犯刑法。近日,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因变卖被查封的财产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刘某在明知其子名下的养殖场及场内饲养的生猪因欠款已被查封的情况下,私自变卖生猪49头,获利70000元。案发后,刘某亲属将70000元卖猪款上交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在明知财产被查封的情况下,仍然违法处置,致使执行案件难以执行,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鉴于案发后刘某及家属能够主动上交非法所得,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