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倾力调解 强制清场不费一兵一卒
2017-12-14 16:16:06
     中国法院网讯 (黄磊 纪明悦)  12月12日上午10时40分,在安徽省长丰县一幢综合写字楼前,随着买受人赵某某、葛某某在财产交付清单上签字,长丰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一起原本准备强制清场的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案件的原由还得从十多年前说起。当日,长丰县某企业因经营需要向两家银行分别贷款70万元,并以企业的一幢综合楼作为抵押。后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而倒闭,贷款无法按期偿还,两家银行无奈之下分别向法院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的执行法官仔细研究案情后发现,当时该企业正处于改制、职工下岗分流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较为突出,基于种种现实因素,法院对综合楼的处置也不得已暂停下来。

  一晃十多年过去了,2016年初,两家银行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考虑到企业改制、职工分流等工作已基本结束,法院依法恢复了对案件的执行,通过对抵押的综合楼进行评估、拍卖、变卖,最终赵某某、葛某某以人民币180万元竞买成交。

  然而,随之而来的综合楼交付问题却让执行法官头疼不已。由于该楼一部分被该企业原负责人张某占用,执行法官依法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并多次当面找其谈话,做其思想工作,督促其尽快自觉搬出,但张某均以种种理由拖延搬出,强制清场已成必然之势。

  为强制清场的顺利进行,该院执行局执行局局长赵新带领执行法官两次到达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计划出动执行人员和法警约40人。同时,拟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县检察院进行现场监督,县新闻单位进行现场报道,当地政府派员协助。一切准备工作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2017年12月7日,承办法官到达现场张贴了强制迁出公告,公告限张某在2017年12月12日上午8时前必须搬离。随着清场时间一天一天的临近,执行法官依旧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做张某的思想工作,并严肃的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所需承担的后果。面对强大的法律威严,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明确表示12日上午10点钟前自行搬出。

  2017年12月12日整整一个上午,执行人员都在焦急的等待中度过。刚过9点半,执行法官就接到张某已经腾房完毕后,立即前往目的地。同时,赶来的买受人赵某某、葛某某随即在财产交付清单上签了字,一起原本准备强制清场的案件经过执行法官的悉心调解,不费一兵一卒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