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法院帮农民工追回拖欠3年的血汗钱
2017-12-21 14:16:22
     中国法院网讯 (梁军 王丹丹)  “李新付3121元,梁泽2840元……”12月19日,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正在给7位农民工发放追回的2.5万元工资欠款。领到被拖欠3年的血汗钱后,他们的脸上展现出久违的笑容。

  2017年10月,农民工李新付等来到枣阳法院平林法庭,起诉屠某拖欠工钱3年不还。原来,2014年8月,枣阳市平林镇车河的李新付、陈有志、张存刚、孙开学、梁泽、胡文保和熊集镇的古建功等7名农民工受雇,在屠某承包的平林镇余嘴村洞尔乡村公路项目施工。完工后经结算,屠某尚欠7名农民工劳务报酬2.5万余元没有支付。期间,7名农民工多次找屠某催要,屠某却以种种理由推脱。逼急之后,屠某给每人出具一张欠条,承诺所欠款定于2017年5月1日结清。逾期后,屠某仍未支付。

  受案后,承办法官胡开德立即往返于被告屠某与农民工之间,通过大量释法明理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心平气和坐下来协商。10月24日,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屠某所欠农民工的劳务报酬定于2017年11月16日付清。逾期后,屠某仍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承办法官立即电联屠某,向其阐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迫于法律威严,屠某积极筹资履行了义务。

  年末岁尾,又到农民工讨要工资的高发期。枣阳法院开通涉农服务热线,及时为农民工解答有关法律问题。设立涉农案件立案绿色窗口,对涉农案件坚持快审快调快执,同时采取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司法拘留等一系列举措,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工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