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彩明向抚州市第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
2018-01-11 16:13:43
     中国法院网讯 (元春华)  1月9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赖彩明向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法院工作,提请大会审议报告,并请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报告回顾了2017年全市法院主要工作情况。一年来,全市法院全市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多元司法需求;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提升司法公信公正;贯彻从严治院方针,打造过硬法院队伍;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4216件(含旧存),办结32203件,同比上升6.51%、24.8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27%。其中,市中院受理2886件(含旧存),办结2759件,同比上升12.16%、28.9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5.95%,结案率位居全省第一。

  报告提出了2018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面落实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和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创新引领、担当实干,以司法体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为驱动,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过硬队伍为根本,以基层基础为重心,全面提升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争当全省法院工作排头兵,为全面建成小康新抚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具体就是做好五个方面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在执法办案上有新成效;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在保障民生上有新举措;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在维护公信上有新突破;始终坚持从严管理,在队伍建设上有新风貌。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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