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前帮教 南通通州区法院为未成年犯成长护航
2018-02-24 09:25:32
   中国法院网讯(金永南) 2月23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与区关工委的工作人员来到南通市看守所,对即将刑满释放的未成年犯小涛(化名)进行刑满前的再帮教,以引导未成年犯走上正途,尽快融入社会,避免再犯罪。

  据了解,小涛系贵州省人,与父母租住在南通市通州区家纺城附近,其父母在一家纺企业打工。小学毕业后未上初中的小涛即随父母来到南通生活,由于文化水平低,又没有工作技能,小涛未能找到合适的工作。整天无所事事的他,在2017年5、6月间,三次偷偷地撬开邻居家的门,窃得邻居家5000余元现金。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月25日,是小涛刑满释放之日,小涛是否真正认罪服法?释放后其是否能够适应新的环境?该案的承办法官联合南通市通州区关工委对小涛进行一次释放前的帮教,引导其走上正途。

  在当地看守所,法官和区关工委与小涛促膝谈心,详细了解小涛服刑期间的思想变化,并明确告知小涛,其犯罪记录已封存,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法院准许都不得查阅其犯罪记录,鼓励小涛走上社会后不要有任何思想包袱。同时,引导其在社会上正确交友,尽快学习一项工作技能,以自食其力,做对社会有用之人。最后,法官还留下电话号码,表示小涛释放后可以随时与他交流思想,如有困难将予以力所能及的帮助。

  “想不到法官还没忘记我,真的令我感动!”小涛表示,一定不会忘记法院在释放前给他送的这份“大礼”,释放后一定从零开始,踏踏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不辜负法院对他的期望。

  据悉,今年以来,通州区法院少年法庭针对刑期较短、在附近看守所服刑的未成年犯,在释放前开展一次再教育,并保持与未成年犯释放后的沟通联系,切实帮助他们重新走上社会,取得了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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