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湖畔审判 江西永修打造生态司法保护样本
2018-05-24 10:13:2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吴思嘉 冯卫
  • 图为巡回审判现场。
  • 图为巡回审判现场。
  • 图为投放鱼苗。
  • 图为投放鱼苗。
  5月22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在江西省永修县鄱湖岸边千年古镇吴城,多名湖区群众聆听了一场庄严的巡回审判。永修县人民法院通过典型案件巡回审判的方式,贯彻落实习近平“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指示精神,向全社会传递依法保护鄱阳湖地区生态环境的决心。

  巡回审判深得湖区群众欢迎

  “难道在鄱阳湖捕捞螺蛳都是犯法的吗?”一名渔区群众疑惑地问道。

  2017年7月23日上午8时起,被告人罗某、胡某二人驾驶渔船使用机动底拖网在隶属吴城镇的鄱阳湖黄梅汉水域捕捞螺蛳,同日13时许,两被告准备将捕捞的螺蛳托运到都昌县贩卖时被永修县渔政局工作人员当场查获,通过现场称重两被告共捕捞螺蛳940.45公斤。经永修县渔政局工作人员鉴定,两被告捕捞水产品时使用的机动底拖网为禁用渔具,最终被公诉机关指控。

  据悉,开庭前永修法院联合当地渔政局向鄱阳湖投放了1000余斤鱼苗用以修复被其破坏的水产资源,以减轻非法捕捞行为对鄱阳湖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也让当地渔民更清楚地认识到了保护水生生物正常生长或繁殖的重要性。

  打好司法保护环境的组合拳

  5月19日,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不久前,永修法院与省、市法院的联合在永修县吴城镇成立全国首家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全省环境资源司法基地集中调研座谈会相继在永修县吴城镇召开,旨在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永修法院为保护鄱阳湖“一池清水”和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了与渔业局、鄱保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互动,让环境司法的触角得到了充分延伸。
责任编辑:李宁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