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院院长开庭审理李廷荣受贿上诉案
2018-06-11 10:03: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费文彬 张严方
  6月8日上午9时,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黄海龙担任审判长,敲响法槌,在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廷荣受贿上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蒙永山等出庭履行职务,部分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等旁听了庭审。

  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西百色市政协原副主席、市总工会原主席李廷荣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后,李廷荣不服,提出上诉。

  广西高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由院长黄海龙担任该案审判长。在开庭前黄海龙多次组织合议庭反复审查案卷材料,对上诉人提出的上诉理由和案件争议焦点进行深入具体研究,制定详细的庭审方案,做好充分的开庭准备。

  庭审中,围绕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及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法庭传唤证人出庭作证,组织控辩双方对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上诉人作了最后陈述,审判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流畅顺利,庭审持续了三个小时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宣布本案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

  这是黄海龙担任广西高院院长以来首次进行大法官开庭,高院院长带头办案成为本案亮点,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和法制宣传作用。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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