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反诉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民事反诉用)
2018-07-17 15:46:19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民事反诉状

 

反诉原告(本诉被告):×××,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写明职务),联系方式:……。

委托诉讼代理人:×××,……。

反诉被告(本诉原告):×××,……。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反诉请求:

……

事实和理由:

……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反诉状副本×份

 

反诉人(公章和签名)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一条制定,供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用。

2.反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反诉状,并按照被反诉人数提出副本。

3.反诉时已经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基本信息。

4.反诉被告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被反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名称、住所等信息。

5.反诉状应当加盖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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