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强在听取安徽淮南中院执行工作汇报时强调
将履行法院判决情况纳入考核
2018-08-09 09:14: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李旭东
  日前,安徽省淮南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汇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淮南市委书记沈强强调,将公职人员被执行人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体系。

  沈强指出,淮南市两级法院按照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打出了声势,打出了成效,执行质效不断攀升,对推动依法治市、维护法律权威、打造诚信淮南、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态都意义重大。

  沈强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由市委政法委牵头,根据法院需求定期、及时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支持法院工作,推动解决执行难。抓紧落实涉特殊主体案件的执行工作,市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对牵涉到执行案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要积极协助法院处理。依法履行法院判决的情况不仅要纳入综治考核指标,还要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不积极履行、逃避执行的公职人员不得参加评先评优。支持全市法院进一步强化措施,攻坚克难,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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