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香港公司业务员诈骗获刑二年罚金一万
2018-09-12 09:11:14
     中国法院网讯 (孙菁)  近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陈某系山东人,2017年11月间至射阳县境内,谎称自己是香港某集团公司的业务员,以拓展外汇兑换业务的名义、投资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先后骗得四名被害人共计现金5万余元,陈某逃至浙江时被警方抓获,后主动交代了其犯罪行为,并退出全部赃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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