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制隔离戒毒期间贩卖毒品 获刑六个月
2018-09-25 16:00:45
     中国法院网讯 (刘文锋 罗兰)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赵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1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赵某在南昌市西湖区石头街附近以人民币300元价格出售冰毒给余某。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将赵某与余某抓获,在两人身上查获冰毒和300元毒资,在赵某随身携带的纸袋子内查获冰毒一小袋,吸管、锡箔纸、透明塑料自封袋等吸毒工具。经称重,赵某贩卖给余某的一袋冰毒净重0.34克、在赵某身上查获的一袋冰毒净重0.08克。经检验,查获的毒品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另查明:被告人赵某2005年8月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2017年两次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二日;2017年4月13日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十日并于同日被决定社区戒毒二年;2018年6月1日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并于同日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自2018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15日)。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犯贩卖毒品罪罪名成立,其具有坦白可从轻处罚的情节,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科元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