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法院:用好保全“小良方”破解执行大难题
2018-09-27 10:51:24
     中国法院网讯 (李汉武)  近日,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执行工作实际,通过诉前财产保全,成功将四起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件一并执结。

  被告冯某因民间借贷拖欠4名原告吕某、王某、张某、樊某共计8.3万余元未还,4名原告依次将其诉至宜阳法院。立案庭法官在接到吕某的诉状时,看到他愁容满面,还不断诉说着冯某种种不诚信行为,法官向吕某询问是否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向其详细叙述了诉前保全是避免借款纠纷,败诉方需偿还欠款却恶意转移财产的有效手段,一旦保全成功,不但能增加自己债权实现的保障,甚至还可以“以保促谈”,通过调解、和解尽快获得清偿。当吕某听法官说还需要提供担保后,却陷入了纠结中。原来办理财产保全还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应价值的财产作为担保,以作为申请保全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时的赔偿保证,这也是保全的风险所在,法官特别提醒他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第二天吕某向法院正式提交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立即冻结了被告冯某的银行账户。

  后经法院调解,冯某分别与4名原告达成和解协议。然而冯某并未按照生效调解书及时履行法律义务,四案一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吕某财产保全申请,立即进行网络查控,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冻结的账户余额仍为“0”。正当执行法官准备采取其它措施时,却查到冯某被冻结的账户上有了存款,便立即扣划了8.3万余元进入法院账户,后通过“一案一账户”系统顺利转到4名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申请执行人吕某和王某收到执行款短信提示后,来到法院,连声向法官道谢:“多亏法官提醒我采取了财产保全,我做梦也没有想到仅两周时间就顺利拿回欠款,实在是太感谢了!”

  这正是吕某仅仅两周时间就顺利拿到了自己的2.6万元借款的关键所在。宜阳法院的这一举措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当事人纷纷表示这样的方式能让他们知晓自己的权利,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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