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移送函(向二审人民法院移送案卷等材料用)
2018-09-29 16:04:22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人民法院
报送上诉案件函
(××××) ……民初……号

××××人民法院(第二审人民法院名称):
本院××××年××月××日判决/裁定的(××××) ……民初……号……(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因×××(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不服,提出上诉。我院已将该案的上诉状副本送达×××(写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写明提出答辩状的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本院已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写明上诉人姓名或者名称)。
现将该案上诉状、答辩状以及全部案卷共计×卷,一并送上,请查收。
附件:1.上诉状及送达回证
2.答辩状及送达回证
3.(××××)××民初××号案卷共×卷
4.证据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制定,供一审人民法院向第二审人民法院移送上诉状、答辩状及案卷材料等用。
2.移送案件时,如有未订入案卷的其他证据材料,应一并移送。
3.如果对方当事人未提交答辩状的,可写明其未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一审人民法院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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