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暴力伤人 被强制医疗四年后求解除
双牌法院审结一起解除强制医疗案
2018-10-09 09:18:49
     中国法院网讯 (伍雯婧 杨祖峰 邓永生)  四年前,崔某因精神病发作持刀伤害他人,被送进了精神病医院强制医疗。四年后,崔某家属向法院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经法官谨慎审查,认为不宜解除对崔某的强制医疗,对其做出继续强制医疗的决定。

  近日,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解除强制医疗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强制医疗人崔某经强制医疗,病情有所缓解,但仍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需要继续强制医疗,故作出不予解除强制医疗决定书。

  崔某有癫痫病史,发病时存在言语幻听、被害妄想、关系妄想、情绪不稳、意志活动减退、自知力缺乏、易怒、严重的暴力倾向、经常无故打人等状况。崔某同村的群众反映,崔某平时在村里横行霸道、胡作非为,多次拦截货车、客车勒索钱财,多次殴打他人并扬言杀光与其发生矛盾的村民。

  2014年5月10日,崔某听到一邻居与他人聊天时说到自己,便以为邻居在说他闲话,冲动之下用石头砸伤了邻居的头,还将其他劝阻的人员打伤。在受伤的邻居逃进一户人家的厨房躲避后,崔某仍拿着一把柴刀闯入厨房,用柴刀背敲打了邻居头部数下,直至邻居不断求饶才罢手。经鉴定,被打伤的邻居左侧额骨及左眼眶内侧壁骨折,属轻伤二级。

  经司法鉴定,崔某患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在病理冲动下作案,丧失辨认及控制能力,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鉴于对社会存在危害,建议长期监护治疗。2014年9月23日,双牌县人民法院作出(2014)双刑强医字第1号强制医疗决定书,决定对被申请人崔某强制医疗。此后,崔某一直在永州市芝山医院(原永州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

  经过4年的治疗,眼见崔某的病情趋于稳定,加之思念弟弟,崔某的姐姐于2018年9月12向双牌法院递交了解除强制医疗申请书,希望能解除对弟弟的强制医疗。

  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承办法官认真阅卷,在查阅了大量关于强制医疗案件的法律规定、案例资料后,多次走访崔某所在医院,向其主治医师了解崔某的病情及目前的恢复情况,向照顾崔某的护理人员询问崔某的日常表现及精神状况。在走访调查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崔某在住院期间病情时有反复,曾因病发打伤其他病人。近半年来,虽然病情逐渐稳定,但并未达到“临床治愈”标准。日前,湖南省永州市芝山医院对崔某做出精神疾病鉴定书,评估认定被申请人崔某病情欠稳定,建议继续治疗。

  合议庭经过慎重合议后认为,申请人崔某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故作出不予解除强制医疗决定书。
责任编辑:李科元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