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因农田排水打架受伤 法院判决共同担责
2018-10-31 10:21:18
     中国法院网讯 (陈素兰)  2017年10月23日早上6时许,马某与张某因田地排水发生纠纷互不相让,随后矛盾升级,双方互殴。马某在争斗过程中受伤,住院花去医疗费用近万元。近日,马某将张某诉至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诉求医疗赔偿,法院酌定张某对马某的损害后果承担85%的赔偿责任。

  据悉,原告马某、被告张某因农田排水问题发生争执。原告丈夫李某到现场后和被告互相厮打,原告也撕拽被告,被告拿放水的铁锹朝原告头部打了一下,致原告受伤倒地。此后,濠城派出所接到报警,被告张某被带到濠城派出所进行调查。2017年11月13日,固镇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叁佰元。事发后,马某即被送至医院治疗,住院14天。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遭受侵害的,责任人应当赔偿。原告马某与被告张某因农田排水问题发生争执,原、被告本应通过正常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双方都采取激烈手段,由吵而发生厮打,而此后被告持铁锹将原告头部打伤,将矛盾进一步升级,导致了原告受伤的后果。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法院酌定被告对原告的损害后果承担85%的赔偿责任。

  农村生活中,相邻田地因排水问题极易引发矛盾纠纷。相关法律规定有意改变自然水的流向,损害他人农田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一旦发生矛盾,应通过村委会等组织协助调解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解决,切忌冲突引发打架斗殴,损人不利己。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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