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化宣判一起涉恶案
11人犯罪团伙殴打他人阻碍施工获刑
2018-11-03 12:51:14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余建华 刘欢
  日前,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方某甲、方某等11人寻衅滋事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此案是今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该院判处的首例多被告人涉恶势力案件。

  2017年4月至5月,被告人方某甲、方某为承包当地一黄金水岸线某村段的防洪堤工程,与已承包该工程的老板方某乙进行协商,要求其将该工程转给自己。协商未果后,方某甲纠集了方某及其他被告人多次到该工地阻拦工程车进入,导致工地无法正常施工。

  2017年11月19日,方某甲与石某因工程问题发生争执,后双方欲纠集人员斗殴。石某因联系他人未果而放弃,但方某甲联系了方某、徐某等人,对石某、施某进行殴打。经鉴定,二人的损伤程度均达到轻微伤。同年12月28日,方某甲分别支付给石某、施某医药费后,双方达成和解。

  另查明,方某甲、方某等5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殴打他人、阻碍工程施工的违法行为,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

  开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甲、方某等人随意殴打他人,并多次无故拦截施工车辆,严重影响他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其中方某甲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最终,被告人方某甲、方某等5名被告人因犯寻衅滋事罪,且为恶势力犯罪,被开化法院分别判处五年零六个月至一年零四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他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零一个月至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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