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中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案
2018-11-28 09:17:08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周某等8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案。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周某掌握自制膨胀管的原料配比和生产技术,该膨胀管用于工地爆破。2017年8月,周某以技术入股,与被告人刘某、蔡某、廖某、罗某共同在邵阳设厂生产膨胀管,并在未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许可的情况下,租用生产厂房并雇用被告人黄某等非法制造膨胀管,先后共制造膨胀管27790.86公斤,通过货车运输、物流邮寄等方式销往福建平潭、浙江玉环、辽宁鞍山等地,共计20296公斤。

  经鉴定,公安机关查获的膨胀管内装粉末经爆炸测试,均具有爆炸性能,均为爆炸物品。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被告人周某等8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均表示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的行为后悔不已,希望法庭给予从轻处理。最后,庭审结束后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周盖雄 罗庆群 陈凌云 李丹枝)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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