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发挥司法职能 助力治蜀兴川
2019-03-12 14:57:4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姜郑勇
  2018年,四川法院牢牢把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治蜀兴川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从严量刑 打击扶贫领域刑事犯罪

  四川法院全年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审判,审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413件917人。依法保护正常融资,妥善审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民事纠纷11.72万件,涉案标的额805.92亿元。

  全省各级法院围绕脱贫攻坚,严惩侵吞、私分、挪用扶贫资金等犯罪行为,审理案件123件178人,为精准脱贫保驾护航。审理了茂县东兴乡亚坪村党支部书记谷加才在“以工代赈”工程项目中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报冒领的手段非法占有国家专项扶贫资金156万元案件;审理了阆中市柏垭镇檬子嘴村二社社长严小芹以虚开票据方式非法占有扶贫款案件等。针对全省不同区域脱贫攻坚的形势和任务,三级法院精准找出切入点,依法从严把握量刑尺度,严惩涉扶贫领域各类犯罪,全力以赴助力脱贫攻坚。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围绕污染防治,要求各级法院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求围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污染防治“八大战役”、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五大行动”、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等重点工作任务,系统谋划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打击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活动,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犯罪行为。

  公正司法 支持民营企业安心发展

  围绕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省法院积极引导有潜力的危困企业实现重整、和解,对“僵尸企业”依法破产清算,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审理企业破产案件531件,泸天化、西部国际商贸城等10余家企业通过重整走出困境。审理买卖、租赁、担保等合同纠纷5.53万件,引导市场主体遵守交易规则,营造诚信经营市场环境。妥善审理与市场准入相关的行政案件871件,帮助消除不合理门槛,改善投资环境。

  出台审判指导意见,从产权保护等方面制定40条措施,依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9.75万件。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措施,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通过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依法纠正和防范冤错案件,让民营企业经营者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依法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996件。加强创新技术保护,依法审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575件。加强品牌司法保护,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审理商标侵权刑事案件126件268人。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临时保护机制,正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增强保护及时性、有效性。

  2018年7月12日,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编办批准正式挂牌成立。自贸区法院积极服务四川自贸区各项改革与创新,切实保障四川自贸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

  2018年,中央、省委先后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四川高院组织对涉及乡村振兴方面的案件审判工作进行了调研,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指导各级法院为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司法服务和保障。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等纠纷4231件,促进“三权分置”改革。严厉打击破坏农业资源、生态环境等犯罪行为,助推乡村绿色发展。加大打击侵害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犯罪力度,保护农村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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