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代表热议最高法工作报告
2019-03-15 14:46: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万紫千
  3月1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报告中提到的“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获得了代表们的一致好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这是周强在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的庄重宣言。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不仅增强了民营经济发展的恒心和信心,也成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思想上的定盘星和行动上的指南针。

  作为一名有着四十年从业经历的民营企业家,全国人大代表、华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连增认为,中华强,企业必须强。企业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主体之一,他希望法院加强司法对非公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驾护航。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常务副省长黄强表示,人民法院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在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上继续努力。

  近年来,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先后在2014年出台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意见20条,2016年出台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意见17条,2017年出台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意见22条,2018年出台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措施10条,不断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全方位、立体式构筑加强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制度体系。

  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宁德市委书记郭锡文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成效。

  一年来,人民法院加大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清理力度,依法甄别纠正一批涉产权冤错案件,特别是再审改判张文中无罪,向全社会传递出党中央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强烈信号。

  新华社报道称,该案是和当年“傻子瓜子”创始人年广久被无罪释放一样具有标杆性意义的法治事件,体现了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成就,对于激发企业家精神,稳定市场预期具有重大示范意义。该案还入选了“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

  此外,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工商联出台意见,更好发挥商会等调解功能,推动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先后发布两批13个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用一个个具体案例增强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感。

  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后,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时代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唐纯玉表示,通过法治化的手段保护企业稳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让企业一心一意搞创新、谋发展,是推动中国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法律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棋森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冯雅琪十分赞赏人民法院用切实行动打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这有利于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有力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也让我们干劲十足。我将继续支持法院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她说道。

  再接再厉,再谱新篇

  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后,代表们共话为民营经济大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纷纷各抒己见,建言献策。

  全国人大代表,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董事长、亚光家纺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红星建议,完善司法解释,加强案例指导,服务民营企业。

  “要突出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重点、难点,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全国人大代表、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洪杰说道。

  全国人大代表,春风实业集团董事局主席、总裁曹宝华提出,判决书中慎提企业名称,保护企业名誉权;加快企业工程款兑现,从速从快判决,保证企业运营;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权利的行为。

  此外,代表们认为要进一步健全公正平等的司法机制。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王光远认为,在司法案件中要进一步落实国企民企平等,依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方运舟则建议,建立更加公平的司法机制,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着力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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