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光明:裕固族人民的“好儿子”
2019-04-01 10:32: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工作中同事们亲切地称他为“老师”,当地牧民群众说他是“人民的好法官”、裕固族人民的“好儿子”。他就是安光明,甘肃省肃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原庭长,兼主持执行工作。安光明生于1963年3月,1978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肃南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2018年10月23日24时,他在甘肃省白银市执行案件时因心脏病突发,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有一种信念叫做执着,有一种人生叫做无悔。”安光明犹如祁连山四季常青的松柏,历经风霜雪雨,仍然守护着大山的威严。他40年如一日,足迹几乎遍布了肃南的山山水水。他倾尽毕生心血把一个个矛盾化解在大山深处,把一件件纠纷调解在草原帐篷。 

   安光明没有一丝怨言、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勇挑工作重担、敢于担当作为,诠释了新时代一名人民法官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本色,模范践行了一名大山深处人民法官公正廉洁司法,默默无私奉献的优秀品格。 

  女儿安伊然、安伊茹:父亲的一生虽然没有轰轰烈烈、感天动地的伟业,但他生活上崇廉尚俭和工作上严谨细致,这是给我们子女留下的宝贵精神遗产。父亲的音容笑貌将永远激励着我们踏踏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业。永别了,亲爱的父亲,愿您的灵魂在天国安息。 

  安光明同志生前系肃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兼主持执行局执行工作。2018年10月19日,安光明与同事一行3人经单位领导批准,到宁夏自治区中卫县、兰州市、白银市等地执行案件。2018年10月23日,安光明一行3人到白银市执行案件,当日入住白银鸿森大酒店。当日22时20分左右,安光明同志在该酒店房间内休息时出现胸闷、胸口疼痛等不适症状,当日23时20分左右,安光明同志经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宣布死亡,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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