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业人员利用“闲鱼”行诈骗获刑七个月
2019-05-23 14:00:11
     中国法院网讯 (罗真 陈宁怡)  先通过闲鱼APP发布商品信息,再以低价引诱买家线下交易实施诈骗。日前,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

  经审理查明,无业人员田某因缺钱,便打起网络买家的主意。2019年2月,田某先以虚假身份信息在闲鱼APP注册为商品卖家。2月5日晚,田某通过闲鱼APP平台发布虚假的出售二手苹果X手机信息。当有网络买家向其询价时,田某又以在平台购买存在手续费为由,诱骗买家与其互加微信,并通过微信向其支付货款。待买家向其微信支付后,田某又迅速将买家拉黑。通过上述方式,田某共实施诈骗2起,总计6000余元。后田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退出部分赃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以欺诈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田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出部分赃款,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网友评论:
0条评论